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14202100059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金地四期安置小区维修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5月28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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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对“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金地四期安置小区维修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通知
各供应商:
现对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金地四期安置小区维修项目(项目编号:新都政采(2021)A0001号)的资格预审文件做如下修改:
1、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采购标的及所属行业: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维修改造工程,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修改为:“采购标的及所属行业: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金地四期安置小区维修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将资格预审文件3.1.6中小企业声明函,修改为:“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金地四期安置小区维修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金地四期安置小区维修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XXX(供应商名称),从业人员 XXX 人,营业收入为 XXX 万元,资产总额为 XXX 万元1,属于 (说明:填写“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XXXXXX
日 期: XX年XX月XX日
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特此通知!
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6月3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6月03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资金来源、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2021)0239号;预算品目:B0899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二、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2020〕20号)。三、政府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人:代先生,联系电话:028-89396791。四、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4.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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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繁清路41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唐凯;联系电话:028-8392335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地址: | 新都区育英路78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8-8300313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唐凯 |
电话: | 028-83923358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