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环境监理服务 招标文件更改通知 各投标人: 接采购单位通知,现对XM2021-NB0279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文件环境监理服务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条第4款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资格要求中“应具有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颁发的岗位证书”更改为: 应具有有效的国家级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条第5款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中 “投标人拟派的监理人员均须持有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颁发的岗位证书,且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更改为: 投标人拟派的监理人员均须持有有效的国家级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且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五条人员配备要求项目总监、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职称中“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颁发的岗位证书”更改为: 国家级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上述更改内容,以更改通知的形式对外发布。 注:本招标文件更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本项目提疑时间于2021年11月16日17:30(北京时间)截止。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推延至:2021年 11月 15日17:30(北京时间)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改为:2021年12月1日09 :00(北京时间)。 本更改通知条款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更改通知文件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更改通知文件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投标人接到本更改通知文件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传真为0592-5706660-6969。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 执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FAX:0592-5706660-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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