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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17局宁上高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A4合同段、A6合同段、17局武夷滨江西路项目(钢材、型钢、柴油)联合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GZJC-2021-60-1
1.招标条件
1.1宁德至上饶国家高速公路福建省霞浦至福安段路基土建工程施工A4合同段,项目业主为宁德三都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总额65089.6万元,建设工期913天。建设资金政府投资和发行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4%,发行专项债券66%。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采购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宁上高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A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钢材GC01、GC02包件,型钢XG01包件,柴油CY01包件)
1.2宁德至上饶国家高速公路福建省霞浦至福安段路基土建工程施工A6合同段,项目业主为宁德三都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总额82866万元,建设工期913天。建设资金政府投资和发行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4%,发行专项债券66%。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采购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宁上高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A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钢材GC03、GC04包件,型钢XG02包件,柴油CY02包件)
1.3武夷新区南林片区滨江西路道路及景观工程(建安大桥至林后大桥段)(项目名称 )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夷新区分局以南发改新[2017]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项目为EPC总承包模式,合同总额35392万元,建设工期775天。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采购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武夷滨江西路项目经理部,钢材GC05包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宁上高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A4合同段标段起讫里程为K11+400~K21+436.324,线路长度10.036km,起点接A2标段,终点为A3标段。主要工程量为:桥梁3.074km/5座,其中特大桥1座、大桥4座,涵洞1143.48横延米/34座;隧道0.745km/1座;路基6.217km,其中挖方195.88万方(含互通,石方56.87万方),填方154.55万方,软基换填24.1万方;落地互通1处;预制架设T梁1595片(含A2标段525片,其中44片/20m、30片/25m、1353片/30m、10片/35m、158片/40m);支架现浇梁2跨,混凝土合计32万立方。
2.1.2 宁上高速A6合同段起点(K30+570)位于水升村北面,接A5合同段终点,路线往北建盐田港特大桥(1384米)上跨盐田港至牛头屿,设溪尾互通与纵一线连接,路线向北延伸至合同段终点下邳村,设下邳枢纽互通与沈海高速相接,终点桩号K33+807.299,路线总长3.237公里。
2.1.3 武夷新区南林片区滨江西路道路及景观工程(建安大桥至林后大桥段)建设市政道路总长2289.25m,道路红线宽度28m,设计时速30km/h,为城市次干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管线、雨水、污水、给水、电力、照明等工程,以及滨水观光公园等景观设施。
2.1.4 福清市进站大道(站前大道-石竹路)道路工程起点位于站前大道,终点至石竹路,全长 1500 米,道路红线宽度 45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 50 千米 / 小时,设置桥梁一座,桥梁全长 310 米,桥梁宽度为27.5 米。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钢材包件(GC01、GC02)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管理无该项要求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应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实收资本(或股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至少提供2020年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物资应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应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投标物资生产厂和钢厂销售总代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不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期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应提供上述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总代理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购销协议,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②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③投标人所投相同种类物资(钢筋)中标包件数不得超过1个。
4.2.2 钢材包件(GC04)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管理无该项要求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应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实收资本(或股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至少提供2020年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物资应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应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投标物资生产厂和钢厂销售总代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不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期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应提供上述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总代理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购销协议,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②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③投标人所投相同种类物资(钢筋)中标包件数不得超过1个。
4.2.3 钢材包件(GC05)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应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实收资本(或股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至少提供2020年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物资应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应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投标物资生产厂和钢厂销售总代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不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期内。
(8)其他要求:钢筋品牌为“三钢”;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应提供上述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总代理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购销协议,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②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4.2.5 型钢包件(XG01、XG02)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管理无该项要求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板材及管材(钢板355C及管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型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应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实收资本(或股本)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至少提供2020年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物资应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应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投标物资生产厂和钢厂销售总代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不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期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应提供上述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总代理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购销协议,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②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4.2.8 柴油包件(CY01、CY02)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的生产厂应是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的生产厂。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实收资本(或股本)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至少提供2020年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应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不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期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应有产品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投标物资销售公司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购销协议,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②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成品油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③投标物资运输车辆应使用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车辆(提供自有车辆或租用车辆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0日至 2021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8 时30 分至12 时 00 分,下午14 时 00 分至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1.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投标报名资料发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本至邮箱CRCC-GZJCZX@QQ.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招标编号”)。报名所需资料:①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见附表3);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1.2招标组织单位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报名的投标人,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投标的,投标人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同时将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CRCC-GZJCZX@QQ.COM。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帐 号:30205988002909
行 号:307100003078
汇款单上须注明投标“项目(简写)、招标编号、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但需注明包件号)”。投标人如需索取发票的,须书面(加盖单位章)提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首次招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再次购买招标文件,但仍需提交报名资料。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表1)。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后,招标组织单位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若需纸质版招标文件,请携带汇款凭证(需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前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国际商务大厦5楼502室 联系招标组织单位获取。
5.4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时间及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招标组织单位在开标后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09 时00分;
递交途径: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投标报名邮箱向招标组织单位工作邮箱(CRCC-GZJCZX@QQ.COM)递交投标文件。如递交投标文件邮箱发生变更的,须由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招标组织单位(工作邮箱)发送新邮箱声明(声明须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不接受未在招标文件发售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组织单位发送投标申请资料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7.开标
7.1 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 时00分。
7.2 开标方式为:远程视频会议,参会人员需提前下载安装瞩目(https://zhumu.com/)客户端。(参会须知见附件2)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
(2) {本网站(http://www.{wz_now)
(3) 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
(4)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宁上高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A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溪南镇镇江村中铁十七局
联 系 人:付 园
电 话:13675051986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宁上高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A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溪尾镇下邳村虎头鼻47号中铁十七局
联 系 人:龙家福
电 话:18950685683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武夷滨江西路项目经理部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
联 系 人:卢晓龙
电 话:15396021900
(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广州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国际商务大厦502室
联 系 人:郑工(报名咨询)、徐工(投标咨询)
联系电话:020-29857757
投标保证金退款:张工020-29857757
监督电话:020-29857753
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