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项目管理机构:14 分 投标报价:60分(不低于60分) 其他评分因素:10分 |
2.2.2(1) | 投标报价(含 成本)评审 | 投标报价(含成本)的评审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答疑>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21〕65号)进行评审。 |
2.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k1×k2 + 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k3 k1:指在计算基准价时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比例,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现场从0.95、0.94、0.93、0.92、0.91、0.90六个数据中随机抽取一个数据并作为基准价计算的依据; k2:指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 k3:指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 k2+k3=1,且k3不得小于0.4。 k2和k3的设置不得少于3组(如K2=0.5、K3=0.5,K2=0.4、K3=0.6,K2=0.3、K3=0.7),K2和K3设置的组数及权重为:组数为3组,权重为第一组:K2=0.6、K3=0.4;第二组:K2=0.5、K3=0.5;第三组:K2=0.4、K3=0.6,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
2.2.2(3) | 投标报价评审参数 | 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 | (2)% |
第一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20)% |
第二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25)% |
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30)% |
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 | (15)% |
| 总承包服务费计取方式 | 按招标人给定项目的金额方式计取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1) | 施工 组织 设计 评分 标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要点: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进行分析。 1.符合要求,内容完整,编制内容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2分;2.符合基本要求,内容较完整,编制内容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总体一般:1.8分;3.未提供:0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要点: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关键技术、工艺及施工重点、难点的理解与分析,施工总平面布置情况。 1.符合要求,要点突出,切合项目实际情况,总体完整:2分;2.比较符合要求,要点比较突出,比较切合项目实际,总体一般:1.8分;3.未提供:0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要点: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整体措施及方案已完工程保护措施、分期施工的质量保证措施等。 1.符合要求,要点突出,切合项目实际情况,总体完整:2分;2.比较符合要求,要点比较突出,比较切合项目实际,总体一般:1.8分;3.未提供:0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要点: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安全文明管理体系及制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体措施及方案已完工程保护措施、分期施工的安全保证措施等。 1.符合要求,要点突出,切合项目实际情况,总体完整:2分;2.比较符合要求,要点比较突出,比较切合项目实际,总体一般:1.8分;3.未提供:0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要点: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环境管理目标、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环境保护施工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措施、环境污染控制措施等几个方面的情况。 1.符合要求,要点突出,切合项目实际情况,总体完整:2分;2.比较符合要求,要点比较突出,比较切合项目实际,总体一般:1.8分;3.未提供:0分。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要点:根据工期、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工程要求,计划逻辑是否周密,施工工期组织设计及保证措施。 1.符合要求,要点突出,切合项目实际情况,总体完整:2分;2.比较符合要求,要点比较突出,比较切合项目实际,总体一般:1.8分;3.未提供:0分。 |
资源配备计划 | 要点:根据资源配备计划是否满足工程要求,资源配备是否周密,能否满足施工要求。 1.符合要求,要点突出,切合项目实际情况,总体完整:2分;2.比较符合要求,要点比较突出,比较切合项目实际,总体一般:1.8分;3.未提供:0分。 |
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 | 要点:根据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是否满足工程要求,计划逻辑是否周密,是否满足施工组织设计及保证措施。 1.符合要求,要点突出,切合项目实际情况,总体完整:2分;2.比较符合要求,要点比较突出,比较切合项目实际,总体一般:1.8分;3.未提供: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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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项目 管理 机构 评分 标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得1.5分,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具有建筑类中级职称得1.5分,具有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
企业业绩 | 具有1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钢结构工业建筑厂房工程业绩得4分,每增加1个加2分,本项最高得8分。 |
2.2.4(3) | 投标 报价 评分 标准 | 偏差率 | 以基准价为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低于基准价的,每低1%扣0.5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1%扣1分,中间值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2.2.4(4) | 其他 因素 评分 标准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建筑产值入统在宜宾市,达到80%产值的得 2分,90%得3分,100%得满分 5分。(投标人须提供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定),本项最高得5分。 2.编制建筑业产值入统宜宾市具体实施方案,一般得1分,较好得3分,很好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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