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康医院北侧道路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办理[2021]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福康医院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东起大通北路,西至北庙安置房小区,路线全长约178米,宽约6~7米,按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建设内容含道路、给排水、绿化、路灯、交通工程、综合管线及项目周边增加的子项目等,项目预算审核总价为人民币2651043元(含暂列金12624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康医院北侧道路改造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正式下发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工程实施过程中增加的内容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否则不予以竣工验收;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工程造价为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属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工程造价小于1000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属于《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小型市政公用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伍万壹仟零肆拾叁元整 (含暂列金壹拾贰万陆仟贰佰肆拾元整) 【小写2651043元(含暂列金126240元)】;本次招标工程发包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肆万玖仟零伍拾捌元柒角(含暂列金壹拾贰万陆仟贰佰肆拾万元整)【小写2449058.70元(含暂列金12624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2年1月10日前通车亮灯,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在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③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参选,否则均按废标处理。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在电子平台解密开始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3日09:00至2021年11月7日18:00向代理单位购取招标资料,售后不退。报名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K=8%说明:此道路属断头路,地下管线尚未十分明确,路幅宽度仅6米出头,各工序施工作业面狭小,无材料堆场及施工车辆专用通道,施工交通组织困难,且施工任务紧,需昼夜加班赶工。)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4日17:00(含)。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叁仟元整(¥53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或担保保函形式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1月15日09:30,递交地点: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49号吉龙大厦10楼);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龙文区景会路下洲花园商业区BC区301,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066328,传真:/
联系人:小刘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心写字楼A座1110号,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huachunzbdl@163.com
电话:0596-2631717,传真:/
联系人:小翁、小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