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招标的滨海县人民医院及妇幼保健院气体灭火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滨海县人民医院及妇幼保健院
2.本次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具体如下:共计一个标段一个包,详见招标清单
3.供货期要求:合同签定后从招标人通知之日起4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制造、运输、供货、安装及验收工作。
4.质量保修期:产品调试验收合格24个月或货到现场30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质量保修期内,维修、更换零配件及涉及相关的人工、餐旅费等全免费。
5.质量标准:合格。
6.预算金额:285万元。
7.投标设备品质要求:投标设备必须是质量好 、性能优的知名品牌产品,招标人所选气体灭火系统推荐品牌为海湾、金枪鱼、深圳泰和安、新纪元、正天齐。如选用其它品牌产品投标,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征得招标人的书面确认,招标人会将确认结果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投标人未按推荐或确认的品牌设备投标,其投标文件在评审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气体灭火系统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及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产品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电汇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汇)到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收款账户上。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招标结束后,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六、付款方式为:安装完成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0%(以监理、跟踪审计、甲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计量报告为准),在子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到该子项目总价款的60%,待政府审计机关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到结算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七、履约保证金
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
2.履约保证金考核:质量、进度不按招标文件约定履行或不服从招标人管理、履约保证金根据情节作相应处罚或不予返还。
3.除第2条情形外,验收合格之日起满3个月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八、招标文件购买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6月17日18时00分-2021年6月23日18时00分;
2.投标人代表将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截图件)在上述时间段内发送至电子邮箱820125598@qq.com(电子邮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以及所投产品等相关内容),并及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500元。未按此办法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或不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3.本项目重新公告前已支付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无需再次支付,但仍需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获取最新版招标文件。
4.代理机构联系人:葛易凡 联系电话:13770196699 邮箱:820125598@qq.com
5.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发出,届时请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或点击回执。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因投标人代表未及时查看电子邮箱或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公司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范围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依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7月8日上午9时00分00秒。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820125598@qq.com。
3. 开标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1808室。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核实。投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十二、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应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单位: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139619954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易凡
联系电话:13770196699
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