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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爱园镇爱园社区爱刘路东侧2#厂房及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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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泗阳县爱园镇爱园社区爱刘路东侧2#厂房及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所属地区: |
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6-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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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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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爱园镇爱园社区爱刘路东侧厂房建设项目 泗阳县爱园镇爱园社区爱刘路东侧2#厂房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E321301031310868100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泗阳县爱园镇爱园社区爱刘路东侧厂房建设项目已由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泗发改投﹝2024﹞4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泗阳县苏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泗阳县苏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县爱园镇爱园社区爱刘路东侧2#厂房及配套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泗阳县爱园镇爱园社区爱刘路东侧2#厂房及配套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泗阳县爱园镇爱刘路东侧、富民路南侧地块二
2.3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2#厂房主体结构及附属配套等。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泗阳县爱园镇爱园社区爱刘路东侧2#厂房及配套建设项目,位于泗阳县爱园镇爱刘路东侧,富民路南侧,主要包括2#厂房(约14118.8m2)的大型土石方、土建、安装工程及配套工程。其中厂房主体为二层框架结构,钢结构屋面。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1886.58
2.7 招标范围:泗阳县爱园镇爱园社区爱刘路东侧2#厂房及配套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8 工期:100日历天
2.9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2.9.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 3.7.1□企业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以来
/;
/
? 3.7.2自2024年03月23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7.3自2025年03月23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7.4自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8 本工程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 3.10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 1 分,每低 1%扣0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11日 09:00至2026年03月18日 17:30。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获取招标文件。
6.4 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3日 09:0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异议、投诉渠道
10.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10.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0.3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0.4 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泗阳县苏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泗阳县爱园镇欣欣路31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泗阳县众兴街道文化广场
联系人:
刘晓全
联系人:
蒋颖
电话:
13705247957
电话:
18036937165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蒋颖
邮编:
2237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23700
电子邮箱:
821570992@
11.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27-85252729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泗阳县苏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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