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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三江乡人民政府关于新村桥项目前期设计服务询价公告
公告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三江乡人民政府关于新村桥项目前期设计服务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
广西
发布时间:
2026-03-10
详细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我乡拟对新村桥工程选择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村桥

二、项目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三江乡同化村新村屯

三、项目采购内容

拟在三江乡同化村新村屯重建一座长34米、高4米、宽5米的屯级钢筋混凝土桥梁和附属排水沟、边坡和防洪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编制报告评估。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

项目预算为120万元,依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8〕37号)测算报价该项目的可研编制费、可研编制评估费。支付方式:双方协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要求报价人具有相关资质。

六、报价文件按以下资料提交

(一)报价表或报价函(备注好联系人姓名、职务及电话);

(二)报价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近年来报价人实施项目业绩材料(如有)。

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

以上采购项目的报价将被认为是综合考虑了各种风险因素作出的最终优惠价格且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将不得参与我单位的任何工程的任何报价活动。

七、报价时间

请各报价人于2026年3月13日18:00之前提交纸质文件,密封盖公章报送至金秀瑶族自治县三江乡人民政府,联系人:丘荔勋,联系电话:0772-6163812,逾期我方不再接收任何报价文件,我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八、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等有关规定。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三江乡人民政府对报名的服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供应商。

九、监督管理部门

金秀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三江乡监察办公室,监督人:覃萍,联系电话:0772-6163812。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三江乡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三江乡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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