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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辽宁鞍山市立山区鞍千路 301号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库房内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本协议为年度框架采购协议,采购品类为清单中各类气体(具体以甲方订单为准)。
甲方实际需求,分批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总供货量不超过合同约定总量(合同约定总量为约数,不代表实际用量),中标方须在接到订单后 2个自然日内将货物送达至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方未能按期交付的,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的责任。
运费与结算:双方约定固定单价(含税 ),价格包含货款、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协议期内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涨价。乙方按订单要求将货物送达至指定地点,经招标方现场验收合格并签署收货凭证后视为完成交付,招标方将根据实际验收及使用合格的货物数量中标方提供符合要求专用发票挂账后。按季度与中标方办理结算。结算方式为承兑或者电汇。
四、技术条款:氧气 ≥99.5% GB/T 3863 40L 钢瓶
氮气 ≥99.9% GB/T 8979 40L 钢瓶
氩气 ≥99.99% GB/T 4842 40L 钢瓶
二氧化碳 ≥99.0% GB/T 605240L 钢瓶
高纯氮气≥99.999% 40L 钢瓶
高纯氦气≥99.999%40L 钢瓶
乙炔 / 混合气及其他 符合行业标准 HG/T 3727 30L/40L 钢瓶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双方约定技术要求,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
包装容器符合****标准,完好无损、标识清晰。
质量保证与责任
甲方保证所供气体符合约定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因乙方储存、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安全责任
甲方遵守安全运输规范,乙方遵守气体安全使用规范,配备合格操作人员及安全设施。
任何一方违反安全规定导致安全事故的,由责任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
甲方有权对乙方用气安全进行指导,乙方应配合整改安全隐患。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供货导致乙方停工的,赔偿实际损失;逾期交货的,按该批次金额_10_%/ 天支付违约金。
甲方向乙方提供气瓶使用,乙方仅享有使用权,所有权归甲方。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附件下载
请在报名通过后查看
名称
属性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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