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自行采购项目《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于2026年3月2日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以下单位为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候选供应商,候选供应商名称、报价金额及综合评分情况如下:
供应商 | 报价(万元) | 评分 |
北京市长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 27.99 | 60.72 |
北京市瀛和(深圳)律师事务所 | 27.6 | 84.97 |
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 | 27.8 | 65.84 |
广东仗正律师事务所 | 24.8 | 60 |
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鉴于北京市瀛和(深圳)律师事务所在综合评定中得分最高且提供的服务方案符合我局需求,顾问团队具有多年政府公共事务管理经验,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较为全面且针对性强,驻点服务人员的资质及经验要求响应到位,后端支撑团队阵容较为强大且同类项目经验丰富,确定北京市瀛和(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27.6万元。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以上结果进行公告3个工作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或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提出意见。我单位投诉电话:0755-88159708;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投诉电话:0755-88159236。
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