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网数研院光电子芯片流片委托生产(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1000220022445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南网数研院光电子芯片流片委托生产(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人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本项目面向南网数研院光电子芯片流片委托生产(框架)采购,框架采购光电子芯片流片的委托生产,授权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招标方光电子芯片流片,完成制造、出厂检查、产品包装、物流发货、售后维保等工作。本项目标包1、标包2已完成招标,本次仅针对标包3开展二次招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面向南网数研院光电子芯片流片委托生产(框架)采购,框架采购光电子芯片流片的委托生产,授权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招标方光电子芯片流片,完成制造、出厂检查、产品包装、物流发货、售后维保等工作。本项目标包1、标包2已完成招标,本次仅针对标包3开展二次招标。
注:本项目的框架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并适用以下规则:(1)有效期届满时,供应商实际供应量达到框架规模50%的,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否则,有效期延长1年,在延长期内供应商实际供应量达到框架规模50%之时,框架协议至此自动终止;延长期届满仍未达到框架规模50%的,框架协议自动终止。(2)有效期未满时,供应商实际供应量达到框架规模150%,框架协议自动提前终止。(3)本项目采购期限内可能不发生任何业务,招标人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自合同签订日起2年。)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及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和框架采购协议执行规则等内容: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详见标的清单中各标包的估算金额,采购金额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50%,+50%)。框架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自动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本项目采购期限内可能不发生任何业务,招标人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交货期 |
1 | 2025年南网数研院光电子芯片流片委托生产(框架)采购项目 | 33.2 | 1 | 3 | 基于SiN-on-SOI工艺的硅光芯片流片 | 33.2 | 否 | 若采用无源工艺,自订单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完成交付;若采用有源工艺,自订单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交付。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品类/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三)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表及报价要求: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2)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2025年报告。如2025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2-2024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3-2025年经本单位确认盖章的财务报表,如2025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2-2024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注: 1.企业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除外)、现金流量表、附注。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 3.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报表附注。 |
3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style="color:#000000;font-size:10.5pt;font-family:宋体;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mso-bidi-font-family:Arial;lang: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ansi-language:AR-SA;">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3月02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3月09日18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0日09时0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class="Normal" style="height:1.5;text-indent:21.2pt;">5.2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03月02日18时00分00秒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4日09时0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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