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电力安装工程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中标公告 正文
洪山区公安分局移动警务通信(154套)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名称:
洪山区公安分局移动警务通信(154套)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
湖北
发布时间:
2026-03-02
详细内容:
【附件,下载附件请���系客服, QQ: 2041 408 252】









洪山区公安分局移动警务通信(154套)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2026-02-28 15:15



发布单位:武汉鑫永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管地:洪山区

|















一、项目编号





XYH-2601-002-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11-2025-02741



三、项目名称





洪山区公安分局移动警务通信(154套)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

67.1748

(万元)





综合评分法:

91.08(分)























服务类





名称:洪山区公安分局移动警务通信(154 套)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罗海峰(组长),李群,朱续红(采购人代表) ,何汉青,宁锐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026-02-28





2、评审地点:

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52号洪山创意中心8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规定,参照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发改价格〔2011〕534 号、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的计费标准计取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

1.0076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2、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情况,如有资金需求,可联系洪山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7-87406834)协助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3、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98号





联系方式:

027-85394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武汉鑫永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书城路52号洪山创意中心8楼





联系方式:

027-87777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电话:

027-87777760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交通招标网机电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电力安装工程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