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宜昌发展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服务询比采购公告2026-02-13湖北交投建设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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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宜昌发展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概述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已承接湖北交投宜昌发展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授权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宜昌发展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宜昌发展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对本项目招标代理组织询比采购。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湖北交投宜昌发展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用地面积11912平米,建筑总面积14884平米,其中地下面积约 3688 平方米,地上面积约 11196 平方米。1#楼为办公楼,地上6层,层高4.1米,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2# 楼为活动中心,地上2层,层高5米,建筑面积约2651平方米;3#楼为员工宿舍,地上7层,层高3.3米,建筑面积约3545平方米。
2.2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湖北交投宜昌发展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的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开评标组织、评标报告出具、协助合同签订等招标代理全部工作,共划分为 1个合同包,具体详见附件1。
2.3 服务期限要求
计划服务开始日期为: 2026 年 月 日(具体开始服务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服务3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 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招标代理”或“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或“政府采购代理”等类似内容)
3.2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业绩要求
第1合同包
近5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在公共交易平台进行的中标金额4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的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注:1.申请人应提供近5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
2.投标人应提供代理工程的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公告网站(公共交易平台)截图、中标通知书(指投标人向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标人发放的中标通知书)等。
3.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3.3 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最低数量要求
要求
备注
第1合同包
项目负责人
1
在或和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备案人员(提供备案截图)
合计
1
注:上述人员应附身份证、上表要求的资格证、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4 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信誉要求
第1合同包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做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筑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采购人设定本次采购第1合同包最高含税限价为: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价格的100% ,供应商的总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申请将不予接受。
5.3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6年2月26日9时30分前将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密封送至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宜昌发展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李家台村,中南路以南,峡州大道以西)。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响应文件的,不予受理。
5.4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正本1份,副本1份,PDF电子版一份(放置于U盘中)
6.评审办法和成交方式
本项目的评审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共计3人。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即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所有供应商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3名候选供应商(不足3名时推荐相应数量的候选供应商),形成评审报告。
6.1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先进行符合性评审,符合性评审的内容包括:
6.1.1 符合询比文件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6.1.2 提供的响应文件齐全、符合要求(注:申请函大写金额与报价清单总报价不一致的属于不符合询比文件要求,申请函大写金额与申请函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1.3 供应商报价未高于最高限价。
6.2成交方式
6.2.1确定预成交供应商:对候选供应商进行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结合评审报告及履约能力核查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预成交供应商公示期满后发送成交通知书(附件3)。
6.2.2采购成交的原则:(1)因预成交供应商放弃、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保函作假,或者被查实存在证照作假、响应文件作假、扰乱采购秩序,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将按预成交公示的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备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人,最终签约合同价不高于预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如发生重新评审情形的,采购人根据重新评审的结果确定预成交供应商和备选成交供应商,最终签约合同价不高于重新评审后预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采购人将确定成交公告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解除情况的,采购人可以按预成交公示的名单依次授予合同,最终签约合同单价不高于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4)若与其他备选成交供应商谈判均未达成合作意向,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用询比或其他采购方式重新采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李家台村,中南路以南,峡州大道以西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 话:15897702278
邮 箱:635509259@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宜昌发展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026年2月13日
附件1:合同包划分表
合同包
主要服务内容
第1合同包
湖北交投宜昌发展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的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开评标组织、评标报告出具、协助合同签订等招标代理全部工作
附件2:报名表
湖北交投宜昌发展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第1合同包
申请单位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接收邮箱
日期
供应商名称:盖章
联系人:签字
附件3: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致:(成交人名称)
根据评审小组推荐意见,并经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