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2026年2月货物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WJ-XG-2026011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方进行招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2026年2月货物公开招标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2026年2月货物
公开招标
2.2资金已落实
2.3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4交货期: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5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6本次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 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 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6近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单位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投标单位名单;
3.7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自动解密。
如截标时间或开标时间有变化,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但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视为其投标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6.2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七、采购费用
1.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①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 号)执行,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②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采购完成,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③中标服务费交纳形式:电汇、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2.场所服务费: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发 票:成交人在交纳场地服务费后,须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楼12号窗口开具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0471-3473014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其他(1)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2)汇款时请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项目负责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0477-4298902
异议受理邮箱:1422289059@
办公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公园世家铭座B座6楼
联系人:曹海明、雎俊卿、赵蓓、候瑞峰、钱晓芳、李艳飞
联系电话:15849369621、15547150435、18947155454
电子邮件:bjzwj2023@
2026年02月12日
附件1:公告附表—采购明细表
(详见系统:点击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导入IMPC包后,选择价格文件部分,点击编辑,进入到报价页面,行限价(万)字段可以查看到限价的明细,具体明细详见系统)
注: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填写报价时,需注意报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