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经研院国重楼采购重点低值易耗办公用品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JNMG-ZCHW-20260202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采购活动的组织方进行采购内蒙古电力经研院国重楼采购重点低值易耗办公用品,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经研院国重楼采购重点低值易耗办公用品
2.2交货时间:详见公告附表
2.3交货地点: 详见公告附表
2.4本次采购内容:详见详见《技术规范书》
2.5本项目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详见公告附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如供应商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供应商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 在近三年内(自询比采购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询比采购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 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同类业绩销售合同至少1份。(注:业绩以合同及配套发票为准,配套发票(带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须清晰完整,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业绩证明文件重要信息不得遮盖打码,否则视为无效。(合同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内容至少应包括、采购内容、签订日期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2026年02月10日9 时 30 分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0日9 时30 分
解密时间:2026年02月10日09:30--10:00
6.2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七、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开启应答文件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界面底部),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其响应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远程询问:供应商无需到达评审现场,专家通过远程方式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询问,详见《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操作手册及采购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 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9.2场地服务费:中标单位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如下:
9.2.1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9.2.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号:304191001951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1.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场地服务费+开标日期”
2.中标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中标单位应及时缴纳此项费用,以免延误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471-6223045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5号兴业成大厦10楼
联系人:许晓婷 董少敏 唐燕娇 蒿鑫
联系电话:0471-3468975
电子邮箱:zjnmg123@
附表1:
采购公告附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采购申请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内蒙古电力经研院国重楼采购重点低值易耗办公用品
ZJNMG-ZCHW-202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