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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
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TC269N00J/ CGZXGKZB2026020501)已具备采购条件,经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批准,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谈判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改造地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不含税)
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一包
密炼车间
1
项
2140万元
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包
压延/压出、硫化车间
1
项
2190万元
注:上述两包可兼投兼中,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将被拒绝。
交货期:2026年 6月30日以前。
交货地点: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带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资料,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须提供近三年度任一年度的第三方的财务审计报告,现场可查询真伪,审计报告必须完整。
(3)投标人的经营范围涵盖上述物资类别,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成立年限不少于5年。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或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分公司,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仅限于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处罚等行政处罚),在以往的项目中无不良记录。须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原件(如有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企查查、启信宝、天眼查查询到的,需提供行政处罚已闭环的见证性资料或承诺说明)。
(5)投标人必须接受并满足双星/锦湖对产品或服务的要求,接受双星/锦湖框架合同,按双星/锦湖提供的合同文本签约。须提供已确认的双星/锦湖合同文本,并将盖章版的合同文本附在资质标书中。
(6)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复印件。
(7)投标人具有相应的生产资质以及投标产品生产制造经验,响应双星/锦湖技术要求,与轮胎企业有成功合作的案例,须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订单、发票、验收报告等。
(8)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备件供应体系和及时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并对服务响应时间进行承诺。
(9)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产品或服务的转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6日起至2026年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A)报名。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6年2月6日起至2026年2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至17时,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A)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免费获取谈判文件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公开报价时间
另行通知。(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6.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谈判地点
另行通知。(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开发区中南二街333号
联系人: 张天翼
电 话: 18764903067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赵明坤、崔邈
电话:0532-85791235、16653179701
日期: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