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825375-8/2026-00018
分类: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发文机关: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发文日期:2026年02月06日15:32
名称:东方市北黎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房建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文号:无
主题词:无
东方市北黎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产业
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房建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东方市北黎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房建部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绿地领海广场12栋御峯写字楼8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 06日 09时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JSHN-CG-2026004
2、项目名称:东方市北黎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房建部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950000.00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若投标人的报价高于预算金额,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东方市北黎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暨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房建部分)所需的相关服务,详细技术要求或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600日历天,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包含合伙企业)的,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至少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或CMA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资格(相关专业包含建筑工程类或工程检测类等)。【证明资料:提供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在本单位缴纳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3.6、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3.7、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TOP】【页面】【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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