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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镇海区社会治理数字化平台服务外包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镇海区社会治理数字化平台服务外包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浙江
发布时间:
2026-02-10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镇海区社会治理数字化平台服务外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TCG2026005

项目名称:镇海区社会治理数字化平台服务外包

预算金额(元):4420000

最高限价(元):44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镇海区社会治理数字化平台服务外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4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依据采购文件要求,在镇海区社会治理数字化平台覆盖区域内,负责区中心指派的各类工作。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服务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总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24个月),合同一个年度一签,次年视乙方的履约情况和经济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class="t-indent-2 mt-16">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镇采购办〔2022〕1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有提供的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小企业注[注 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视同中小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投报本项目。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2011〕300号文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0日2026年02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5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服务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服务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服务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服务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服务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部分总则。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 总则中的“备份投标文件”;
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服务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服务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社会治理中心

地 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1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389415

质疑联系人:胡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389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建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06843679

质疑联系人:沈朝伦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6615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

传真:

联系人:金国军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class="mt-32">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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