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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冀东油田2026年A17工业过硫酸铵年度代储定商定价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石油冀东油田2026年A17工业过硫酸铵年度代储定商定价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河北
发布时间:
2026-02-10
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 ORG1334010220251222-000-02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冀东油田2026年A17工业过硫酸铵年度代储代销定商定价采购项目(三次)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种类及规模:冀东油田2026年A17工业过硫酸铵年度代储物资(详见供货要求)。
2.2 技术标准:满足供货要求。
2.3质量要求:所供产品质量合格,符合标准及指标参数要求。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2.3.1 对于中国石油《油化剂产品质量认可统一执行标准目录》中的油化剂,产品执行标准及实物质量不得低于统一标准;
2.3.2 化学剂成分应符合《油田化学剂负面成分清单》禁止和限制使用的要求,所供应的化学剂达到产品执行标准的同时,应确保不引发其他质量、安全、环保负面影响;
2.3.3 如在到货检验阶段卖方送货产品质量不合格,卖方进行换货后合格的,扣除卖方货款伍仟元;换货后仍旧不合格导致退货的,扣除卖方货款贰万元,同时买方将停用卖方对应产品品名准入一年;上述罚金从卖方所有未付款项中扣除,未付款项金额不足的从该笔货款中扣除。到货或换货物资质量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
2.3.4 中国石油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中如发现本合同物资不合格的,买方立即停止该产品使用,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含停止采购、封存、退货、换货、索赔等形式,并将处理结果报上级质量管理部门;
2.3.5 一个年度内同一品名产品累计发生三次换货的供应商,暂停供应商对应产品品名准入一年;一个年度内累计发生两次退货的供应商,停止其参与物资供应半年;若累计发生三次退货的供应商,将清出冀东油田物资供应市场。
2.4 服务要求:2.4.1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2.4.2质保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卖方承担。质保期过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必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2.4.3本项目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提出调价申请。若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因价格波动预期将不能正常履行供货义务,须出具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中标人须保证标的物资正常供应三个月(以收到供应商书面函件日期开始计算)。如中标人在提交上述函件后三个月内正常履行了供货义务,甲方有权停用中标人供应商准入资格一年;如中标人在三个月内未正常履行供货义务,甲方有权处罚中标人合同履约伍万元整(合同履约金不足的从货款中扣除),同时暂停货款支付六个月并停用供应商准入资格一年;如中标人未发生供货但拒绝供货,没收合同履约金伍万元整;
2.4.4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提供产品,品牌、型号、质量标准等信息与投标文件所列内容一致;
2.4.5 物资到货后中标人须携带质量证明等资料前往物资供应公司采购中心(业务大厅二楼)办理到货手续,开具《到货通知单》,凭此单据前往物资供应公司质检中心进行检验。严禁未开单或质检,直接将中标产品送达使用单位现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无法补办手续,影响后期结算,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4.6 中标人所有到货物资数量不得超过物资供应公司订单数量(尤其是钢管类、钢材类、化工料等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物资),禁止超订单结算。
2.5 付款方式:资金支付执行冀东油田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当月挂账次月开始付款,挂账余额不同,支付比例不同。挂账余额20万元以下(含20万),一次性全额货币资金支付;20万元以上根据欠款性质,最低支付比例为30%(20万保底),原则上分3个月付清。中小企业资金支付按照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执行,即: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买卖双方同意预留合同含税价金额的5%即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包修期满无质量问题,退还质保金。
2.6 情况说明:本项目为年度代储定商定价项目,计划数量及总金额为虚拟用量,实际结算数量以使用单位提报计划为准。
2.7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
2.8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标委员会通过天眼查(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kfjs_zyl@邮箱,如没有及时修改平台开票信息或者没有及时发送新的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提供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7)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
kfjs_zyl@邮箱,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需要再发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未及时提供开票信息或者不提供开票信息的默认开具收据。

注: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结束后次月底之前登录投标人在系统平台填报的邮箱获取电子发票(因邮件不排除被拦截情况,请同时查看网关或垃圾邮件,超过一个月时限邮箱系统的拦截邮件将无法获取,请及时查取发票)。
汇款确认联络人:王女士 电话:0315-8768689,电子邮件:
3856851783@(优先使用) 或wjy0808@邮箱
开具发票联络人:钟女士 电话:0315-8766103 电子邮件:
kfjs_zyl@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开标解密不成功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年3月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7. 招标服务费
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招标机构: 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 ∕ 地 址: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18室
邮 编: 063200 邮 编: 06320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 电 话: 0315-8768662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gyyyf@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6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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