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隧道分公司
镇广高速公路川王段B合同段B2项目经理部
碎石、机制砂加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镇广高速公路川王段B合同段B2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隧道分公司镇广高速公路川王段B合同段B2项目经理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碎石、机制砂加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镇广高速川王段B合同段B2项目,起点位于通江县铁溪镇内王府岩村(K38+556),终点位于通江县铁溪镇田咀村(K49+135),线路全长10.579公里,总造价约19.5亿元。工程内容包括主要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防排水工程等。路基工程:挖方107.7万方,填方141.3万方;防护工程4.95万方;排水工程4.26万方,涵洞6道(盖板涵2道,箱涵4道);桥梁工程:桩基217根,墩柱113根(圆墩柱91根,方墩柱22根),预制T梁296片(25米T梁87片,40米T梁209片);主要结构物铁溪隧道1座/3951米、冉家坝隧道1座/1743米,韩坡岭隧道1座/1140米,田咀隧道1座/2359米;铁溪互通一处。桥隧比达94.8%。
2.2招标内容:
本项目预计建设自用地材加工场,碎石、机制砂加工数量约为50万吨,具体招标内容见招标附表。(预计供应期为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满足项目专票需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投标人近三 年综合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并且具备相应的垫资能力,垫资额度不低于200万元。需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的资产与负债一览表。。
3.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加工产品的生产商须具备每小时产量不低于200吨且每天产量不低于1600吨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并满足现行高速公路地材质量要求。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至少 1 份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与本次招标内容类似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协议)
3.5服务能力要求:(最低要求)
一、加工设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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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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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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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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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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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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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式碎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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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F900*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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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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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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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击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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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Q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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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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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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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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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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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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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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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砂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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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X-53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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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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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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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料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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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X-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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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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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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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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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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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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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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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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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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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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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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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滤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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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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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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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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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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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筛、二筛、三筛、四筛、脱水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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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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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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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旋洗沙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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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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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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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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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旋洗沙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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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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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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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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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机(非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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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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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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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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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带式挖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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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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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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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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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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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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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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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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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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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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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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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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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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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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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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