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驹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竞价销售交易预告
(编号:J251314100)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低价无序竞争,请各交易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江苏金驹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 标段 | 商品类别 | 供货煤矿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出价上限 (元/吨) |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元/吨) |
| A标段 | 喷吹用煤 | 市场资源 | 靖江盈利港 | 船舶运输 | 含税平仓价 | 2000 | 955 | 不限 | 1 | 不限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竞买加价幅度为1元/吨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分 (Ad) (%) | 灰熔点 (St) (℃) | 哈氏可磨性指数 (HGI) | 粒度 (mm) |
| A标段 | 无烟煤 | 喷吹煤 | ≥6400 | ≤11 | ≤0.75 | 10-13.5 | ≤12.5 | ≥1300 | 65-75 | ≤50 |
备注:委托函中商品质量指标仅作为参考,以场存煤炭实际质量为准。报名参与竟价交易的用户必须提前到现场查看标的物并进行充分的了解,凡参与竟价的用户,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场存实准。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报名时间:截止2025-11-04 13: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3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http://www.ctctc.cn)
2.交易模式:限时竞价销售
各标段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有出价,竞价交易结束后,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生成交易结果;在交易时间段内,若无出价,则流单。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5-11-04 14:00至2025-11-04 14:3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通知”。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六、交收履约
1、交收地点:靖江盈利港。 2、运输方式:船舶运输。 3、提货期限:11月04日至11月14日。 4、竞价成交企业全额支付货款后,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收履约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收履约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收履约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5-11-04至2025-11-14
七、货款结算
1、价格:现汇含税平仓价。 2、支付方式:竞价成功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全额现汇预付货款至煤炭购销合同中指定的结算单位账户,逾期未支付,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3、竞价成交用户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支付货款时,要备注清楚所支付煤款的相关信息,包括煤种及成交编号和标段。
八、煤质验收
1、数量:以靖江盈利港务有限公司短倒过磅数为准。 2、质量:全水分(收到基 - ARB):最高 11.0%;灰分(空气干燥基):最高 12.5%;挥发分(空气干燥基):10%-13.5%;硫分(空气干燥基):最高 0.75%;热值(收到基):最低 6400 千卡 / 千克(“min” 表示最低值);哈氏可磨性指数(HGI):65-75;粒度:0-50 毫米,指标不考核。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交易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1、竞价成功后作为电煤用途使用或销售的,客户需自行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2、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成交规则:无限制
允许基价出价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杨野 15705200707
交易中心:杨杨 15333002321
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郭静蕊
电话:0351-6829967 1853514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