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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长春市某校园充电桩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长春市某校园充电桩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
吉林
发布时间:
2025-10-31
详细内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长春市某校园充电桩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5-10-30   38】











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长春市某校园充电桩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长春市某校园充电桩采购项目;JLWT-2025-JLSTT105-BX。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长春市某校园充电桩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需负责提供设备的供货、安装、维护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21.6730万元(含税),19.7951万元(不含税),设备税率13%,维护税率6%,施工税率9%。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3个。











序号





标段名称





【所涉及的产品/服务种类描述】





预估金额(万元)









1





标段一





货物





7.1346









2





标段二





施工





6.3605









2





标段三





服务





6.3











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一家

□   家,成交份额: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各类给定不含税单价限价,供应商不含税单价报价不得超出给定的限价价格,超出限价的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确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长春市某校园充电桩采购项目供应商。

2.2合同有效期:标段一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标段二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标段三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年。

2.3供货期/工期(视项目情况):标段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日历日)内完成供货,标段二到货后30日内完成安装。

2.4施工/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5保修期/质保期:1年。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规定的产品及服务质量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控股、管理关系要求:(针对以下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承诺)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3 供应商能够按照采购人财务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

3.4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须具同类(标段一:换电站或充电桩的供货或销售;标段二:换电站或充电桩的安装;标段三:换电站或充电桩的维护服务)业绩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等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人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可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结算订单或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只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供框架合同业绩无效)。

3.5标段一供应商的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20KW壁挂直流充电桩(品牌须与分项报价表中的品牌一致),需经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结论应为合格。注:送检单位须为供应商或所报产品对应的制造商。

3.6标段二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③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3.7标段二人员要求:

①至少有1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④电工人员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注:需要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单位为其缴纳自响应截止日当月起最近6 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供应商或其分公司,社保证明材料需体现参保人姓名、参保缴费单位名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示例:响应截止日当月为 2024 年7月,则提供 2024 年1月至2024 年6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上述有效证明材料,示例仅做参考。)供应商应提供能体现证书有效期的所有页面,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发证时间判断证书是否失效。

3.8标段二的供应商须承诺企业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9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或最新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3.10标段一、标段三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响应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自响应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响应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禁止交易企业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员工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列入“全国黑名单”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全省黑名单”的。

(1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评审委员会有权否决该供应商在本项目或本项目相关标段的响应)。

标段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自响应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自响应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自响应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禁止交易企业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员工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列入“全国黑名单”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全省黑名单”的。

(18)供应商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评审委员会有权否决该供应商在本项目或本项目相关标段的响应)。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2本项目不接受转/分包。

3.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0日20时00分至2025年11月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5.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5.2.2 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 获取比选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5.4 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投标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9时00分。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响应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比选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 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6.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供应商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1077号鸿泰城市广场7-2栋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4065号经开设计院六层

邮编:130031

联 系 人:李一航

电    话:18643110121

电子邮箱:moyanluo100@163.com

项目商务技术联系人:许涛、韩天放、张天媛、翟莹、李一航、张德龙、王茜桐、林文深、单新博、段学楠

电话:15584111616

电子邮箱:15584111616@163.com

异议渠道联系人:许涛

联系电话:15604427888

电子邮箱:15604427888@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人民大街支行

账号:  4200019509100005405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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