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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5年信息安全服务平台业务外包项目询比公告 |
| 所属地区: |
重庆 |
发布时间: |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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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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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信息安全服务平台业务外包项目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5-10-30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信息安全服务平台业务外包项目(标段编号:CQBBFA202510150045),采购人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5年信息安全服务平台业务外包项目。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说明:
(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
(2)服务地点:重庆市。
(3)本项目为不带量采购,预估采购金额3700000.00元(不含税)。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注:本项目为框架询比,本次框架询比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询比。
(4)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1
2025年信息安全服务平台业务外包项目
-项
3700000
重庆
2026年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重庆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备注
1
全生命周期方案设计
2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2
数据分析支撑
5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3
项目规范报告撰写
1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4
项目技术支撑管理
3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5
定制化培训服务
5000元/月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6
专家驻场服务
5000元/人月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7
业务测试联调
1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8
系统运维保障
1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9
应用对接
1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10
系统调测
1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11
重大保障
1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12
安全事件处置
1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13
巡检备份
1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且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20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7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项目团队人员至少10人(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团队人员至少9人)。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人员名单,不提供名单则视为不满足要求。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及对应人员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6月1日之后由供应商缴纳的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须由供应商缴纳社保,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不予认可;其他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0日18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03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7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五路189号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麒麟座A座
邮 编:
401121
邮 编:
401120
联 系 人:
程老师
联 系 人:
胡可杨
电 话:
18908330166
电 话:
19122701837
电子邮件:
18908330166@189.cn
电子邮件:
huky1.cq@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袁家岗支行
账 号:
9558833100006895527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询比标包文件
标包1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信息安全服务平台业务外包项目(标段编号:CQBBFA202510150045),采购人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5年信息安全服务平台业务外包项目。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说明:
(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
(2)服务地点:重庆市。
(3)本项目为不带量采购,预估采购金额3700000.00元(不含税)。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注:本项目为框架询比,本次框架询比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询比。
(4)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1
2025年信息安全服务平台业务外包项目
-项
3700000
重庆
2026年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重庆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备注
1
全生命周期方案设计
2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2
数据分析支撑
5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3
项目规范报告撰写
1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4
项目技术支撑管理
3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5
定制化培训服务
5000元/月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6
专家驻场服务
5000元/人月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7
业务测试联调
1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8
系统运维保障
1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9
应用对接
1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10
系统调测
1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11
重大保障
1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12
安全事件处置
1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13
巡检备份
1000元/次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且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20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7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项目团队人员至少10人(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团队人员至少9人)。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人员名单,不提供名单则视为不满足要求。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及对应人员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6月1日之后由供应商缴纳的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须由供应商缴纳社保,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不予认可;其他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0日18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03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7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五路189号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麒麟座A座
邮 编:
401121
邮 编:
401120
联 系 人:
程老师
联 系 人:
胡可杨
电 话:
18908330166
电 话:
19122701837
电子邮件:
18908330166@189.cn
电子邮件:
huky1.cq@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袁家岗支行
账 号:
9558833100006895527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5-10-30 14: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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