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第2次
一、采购单编号:YQWZHFW2025328【第二次】
二、采购单名称:第二次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10吨2号叉车ECO排放系统改造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5-07-29 17:00
四、报价有效期:2025-10-27
五、最高限价:60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李明肇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3057795835
十、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项目工期要求
地点
规格型号
备注
1
10T2#叉车尾气系统改造
1
台
接到询价方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
浙江省乐清市乐清湾港区虹蒲大道1号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
杭叉CPCD100-XRHGB
需要有特种设备维修资质或杭叉公司维修授权证明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其他(验收后付款)
十二、其他内容:(一)项目内容概况:
1. 10T2#叉车尾气系统改造1台,内容包括加装消声器总成1件、排气管(含高位排气管)1套,改造所需配件由中标方提供。
2.需要有特种设备维修资质或杭州叉车公司维修授权证明。
(二)注意事项:
1.报价要求:所报价格为人民币含税价(须注明增值税税率,结算时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涵盖人工、辅材、包装、运输、装卸、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若项目涉及安装,报价应包含安装费用及安装过程中的风险。
2.技术偏离:若报价内容与我司要求存在技术偏离,或有需特殊说明的事项,必须在报价文件中单独注明。
3.时间要求:报价文件中须明确货物交货期或项目完工期;报价文件有效期不少于90天。
4.中标规则:以总项报价最低者确定中标单位。本次仅为询价,非一定采购,实际采购以签署合同为准,未中标恕不另行通知。
5.违规处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合同的,将给予警告;一年内累计2次警告或造成招标人损失的,列入供应商黑名单,6个月内禁止参与采购活动。
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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