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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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本级]万年县万年峰林场乐源、罗源、团山咀等火灾林木采伐权拍卖
【 2025-07-04】
项目编号:
ZC25JX11017822
项目名称:
万年县万年峰林场乐源、罗源、团山咀等火灾林木采伐权拍卖
标的名称:
万年县万年峰林场乐源、罗源、团山咀等火灾林木采伐权拍卖,挂牌价135,570.00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7月0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7月11日
延期处理方式:
无
项目简介: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饶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信评报字[2025]第070号《评估报告》。
2.拍卖方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等相关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意向受让方在拍卖前到标的物所在地了解、勘查。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责任自负,拍卖人与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拍卖前的纠纷由转让方负责协调解决,竞得后的所有风险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4.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清成交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受让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已交竞买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取消受让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合同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受让方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合同履行完毕未违约的前提下,转让方负责无息返还。
5.受让方按约定付清应付价款后,由转让方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林木采伐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将标的按现状交付给受让方。
6.采伐前由转让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受让方须严格遵循“凭证采伐”原则,即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且在核定的采伐范围、面积、期限、树种、方式及蓄积量内方可实施采伐作业 ,严禁无证采伐或超证采伐行为。
7.标的采伐期限自《林木采伐许可证》开具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能完成标的采伐、清运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采伐、清运过程中,需全程接受转让方监督。
8.标的采伐、清运等相关事项由受让方自行负责,采伐、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环保责任、安全责任等由受让方承担。采伐、清运过程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9.在采伐清运过程中,受让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自行承担所涉及的经济纠纷、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一切责任及后果。同时,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10.在采伐过程中,要遵循科学合理的采伐方法,避免对周边未受灾的林木、植被以及土壤等生态环境造成不必要的破坏。采伐后及时清理采伐现场的枝桠、杂物等。
11.根据检疫管理规范,标的物中松科类植物均为除治性疫木,属于检疫重点监管对象,受让方须严格遵守《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林生发[2024]78号)、《江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开展疫木处置与管理工作。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按约定付清应付价款后,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服务费承担:由受让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转让方各自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查阅该项目。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西嘉德拍卖有限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嘉德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07932721 18807938178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5年7月15日15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年中心七楼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方式:
详情咨询:江西嘉德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07932721 18807938178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35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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