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NB-IOT无磁传感式智能水表采购项目澄清纪要【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0405】
各供应商:
本澄清纪要为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询比采购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纪要内容为准。请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澄清纪要,认真编制响应文件。
一、澄清纪要:
1、对询比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表4-2主要非价格因素表”中“服务方面”进行修改:
原文:
服务方面
6
(6%)供应商对不同批量订单交货期的提前情况提供承诺函。
1、订单数量≤25只,承诺在收到订单之日起12个工作日完成检定并全部交货的基础上,提前2个工作日,Ti=T-0.8%*y;提前4个工作日,Ti=T-1.5%*y
2、25只<订单数量≤100只,承诺在收到订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检定并全部交货的基础上,提前2个工作日,Ti=T-1.5%*y;提前4个工作日,Ti=T-3%*y
3、100只<订单数量,承诺在收到订单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检定并全部交货的基础上,提前5个工作日,Ti=T-0.8%*y;提前10个工作日,Ti=T-1.5%*y
注:提供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现文:
样品评定
6
(6%)按供应商提供无磁传感式智能水表样品的铸造工艺、加工工艺水平、机芯制造精细程度、关键零部件精密程度及用料材质等进行横向比较,并按优良等级排名,不设并列名次。
①排名第一名的,Ti=T-6%*y;
②排名第二名的,Ti=T-3%*y;
③排名第三名的,Ti=T-1%*y;
④其他情况的,Ti=T。
注:1、供应商应提供两只DN50无磁传感式智能水表样品,其中一只为已组装的成品整表;另外一只为未组装的整表结构散件;
2、提供两只DN50无磁传感式智能水表对应的型评证书。
响应货物样品单独装入密封袋,并于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样品名称等信息,同时需要在样品上用标签的方式注明样品名称、规格、供应商名称等信息。
3、样品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未递交的供应商不进行该项评分,评审结束后供应商样品由采购人留存,样品不退回给供应商。
2、本项目日程安排已调整,具体各时间节点修改如下: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7日至2025年0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
2025 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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