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原油田遮光窗帘192025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遮阳卷轴式窗帘1000×1000mm(招标编号:NWZ250520-1925-07792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遮阳卷轴式窗帘1000×1000mm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中原油田遮光窗帘192025年度框架协议采购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遮阳卷轴式窗帘1000×1000mm
1.000
片
2
百叶窗帘1000×1000mm 含导轨及配件
1.000
平方米
3
遮光窗帘2800mm 聚酯纤维 含导轨及配件
1.000
米
4
遮光窗帘2800mm 色织麻布 带导轨及配件
1.000
米
5
纱帘2800mm聚酯纤维 含导轨及配件
1.000
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期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签字页齐全、数据页有审计章、字迹清晰。(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具2024年度审计报告,应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开标前60天内窗帘类似产品销售业绩发票,提供2份最大金额的窗帘相关产品销售发票以及对应的明细表(明细表按照发票金额从大到小排序),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供商品全部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新产品,渠道来源合法合规,愿意接受渠道监管,并能够根据用户需要随时提供产品的采购渠道和质保证明文件,对于不在国家三包政策范围要求的投标产品,保修期不低于3个月。如出现违约和质量等问题,愿意接受中国石化相关供应商管理规定处罚与处理。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窗帘原材料厂家及进货发票: 投标人须证明其进货渠道直接,须提供从原材料生产厂家的进货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2)投标人标书中须附每项投标产品清单,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品牌、生产厂家、投标产品详细描述(包括尺寸、材质、性能等主要技术参数)和样品图片。
(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入围后根据要求对投标产品备案,并按投标产品清单整理成样品彩印图册,随货入库或发放到主要使用单位,履行合同时保证实际所供产品档次质量不低于样品,且无条件提供测量、施工、安装等服务。
(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入围后,框架内所有物资自觉接受中原油田物资供应中心现货储备、入库发放和零星、分散送货要求,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送达现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5月2日9时0分
至
2025年5月7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潘昊。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5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5月15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王新成
联系人:
潘昊
电 话:
0393-4722748
电 话:
15566033840
电子邮件:
wangdxgyc.zyyt@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panh@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5
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