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部部分加热炉增上节能喷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炼油部部分加热炉增上节能喷涂项目已由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关于炼油部部分加热炉增上节能喷涂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津石化工单规划〔2025〕5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炼油部部分加热炉增上节能喷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北围堤路炼油部。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43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786.81万元(不含税)。2.5标段招标范围: 炼油部部分加热炉增上节能喷涂工程的详细工程设计(含竣工图编制)、物资采购、施工总承包及材料采购技术服务等相关服务,主要包括:对3#常减压装置的常压加热炉(F101)和减压加热炉(F201)的炉体外表面(含主构架型钢)采用特种节能隔热保温涂料进行节能保温喷涂改造,喷涂面积5570平米;对重整装置的预加氢进料加热炉(F101)、汽提塔重沸炉(F102)和二甲苯塔重沸炉(F401)内部衬里采用耐高温辐射节能涂料进行节能保温喷涂改造,喷涂面积825平米;采用炉管强化吸收涂料对上述三台加热炉炉管表面进行节能喷涂改造,喷涂面积1146平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资质证书: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①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以下项目业绩: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业绩。②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业绩。(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设计类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执业业绩。(2)设计负责人持有工程设计类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工程系列中级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的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执业业绩。(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副经理或施工项目执行经理执业业绩。(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5)质量负责人持有工程系列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6)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4月30日 19 时59 分。(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 09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的,不退还标书款。4.4本项目基础工程设计相关资料(电子版)获取方式(获取时间执行4.3款):向招标人获取获取联系人:阎立杰联系电话:022-63804425;电子邮箱:yanlijie.tjsh@sinopec.com。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 09 时00 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6.开标6.1开标时间:2025年5月23日 0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7.其他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8.招标人名称: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北围堤路(西)160号;邮编:300271;联系人:阎立杰;电话:022-63804425;电子邮箱:yanlijie.tjsh@sinopec.com。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邮编:102500;联系人:李萍/董敏;电话:010-81330117;电子邮箱:dongm25@sinopec.com。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tal/#/)和()上发布。10.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11.异议受理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阎立杰 15822651298电子邮箱yanlijie.tjsh@sinopec.com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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