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长安镇工程建设中心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长安镇新民路中央护栏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长安镇新民路中央护栏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DZHCG*****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长安镇新民路中央护栏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栏杆护栏*(批)详见第二章否***栏杆警示桩*(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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