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分行土默特右旗东门支行原址装修改造施工商集中采购项目投标邀请书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分行土默特右旗东门支行原址装修改造施工商集中采购项目投标邀请书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5-0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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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分行土默特右旗东门支行原址装修改造施工商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该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分行土默特右旗东门支行原址装修改造施工商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T-ZB00167-2025
3.招标范围:室内外装修、电气、给排水、采暖、消防和空调电气工程等各专业的服务必须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
4.服务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竣工交付使用。
6.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控部分主材)
8.项目预算:10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信用记录:①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②未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③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或各级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④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内;(提供承诺函,禁入名单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邀请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分行及辖属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需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与工行包头分行辖内各级机构员工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及可能影响廉洁的其他亲密关系的(提供承诺函);
10.近三年内,未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而受到相关处罚,且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不得为挂靠、借用经营,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1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承诺函)
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在册人员,须具有在本企业注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书、B证、2024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清晰的PDF扫描件,发送至baiweitong@qq.com邮箱进行审核,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审核合格后联系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后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售后不退。
(1)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盖章复印件;
(3)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2-11条和第13条所列情况的承诺函;
(6)提供①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查询截图;②未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③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网站查询截图;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网站查询截图;
(7)提供资质证书及B证、2024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
(8)投标人联系单(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招标费用
(一)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二)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三)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上午09:30;
投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二楼2号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7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二楼2号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46号
联 系 人:樊经理
联系电话:0472-518313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万通路伊泰华府世家2#商业楼6层
联系人:白伟佟、李超
电 话:15389823652、13604719165
邮 箱:baiweitong@qq.com
2025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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