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及托管项目(和义大道、月湖盛园)2025年度市政排污系统疏通养护项目已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服务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天一广场、和义大道、月湖盛园。2.2招标范围: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及托管项目(和义大道、月湖盛园)2025年度市政排污系统疏通养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招标人需求”。2.3服务期限:1年。2.4标段划分: 1 个2.5最高投标限价:362000元(含税)。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2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0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元。5.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5.3缴纳要求:(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15时00分整。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13日09时30分。6.2开标地点:宁波城投阳光分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buci.com/)网站上发布。8.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9.联系方法:招 标 人: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碶闸街169号联 系 人:张工电 话:0574-87683411主管单位: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联 系 人:陈老师电 话:0574-83860975招标代理: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10楼联 系 人:吴钢铮、梁凯电 话:0574-87299620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4-89284188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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