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晋城市沁水县各指定项目部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
1、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它运杂费,即包到价,注明报价税率。
2、报价时要在“制造商”一栏中注明制造商全称,报价单位为生产厂家也需填写。
3、报价时授权给经办人办理相关业务的,提供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的授权委托书;不存在授权情况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二、资质要求: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与投标产品主要技术要求一致的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资料。
三、售后服务:在产品质保期内接到矿方电话1小时内要有响应,若电话不能解决,技术服务人员24小时内赶至现场进行技术支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质量问题解决后重新计算如材料复检或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
四、供货时间规定:接到订单或送货通知后30天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根据资金情况三年付清。
六、运输方式:汽运到货,不接受物流提货,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不应随意抛掷以保证产品不受损伤。
七、交货地点:根据使用单位实际需要数量送货,开送货到具体使用项目部,并完成卸货,出卖人负担所有费用。
八、交货时间:中选单位按交货期供货,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延迟交货的,买受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九、包装要求:锚固料应采用有塑料袋村里的编织袋包装,每袋重25kg±0.5kg: 所有包装容器上均应在明显位置注明产品执行标准、商标、产品名称和质量等级、型号、净重、生产厂家、包装日期和出厂编号。搬运时应轻拿轻放,防止破损,运输时避免受潮。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须签订并加盖公章上传《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详见发询附件),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并上传系统。
十一、中选方案:满足发询要求,按项低价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十三、其他要求:此合同根据实际送货量,据实进行验收结算。
十四、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0356-3664117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宏圣公司监督邮箱:hsgswgb@163.com。
十五、合同签订主体:
单位名称:晋城宏圣金成矿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升 15581868321
四、技术条款:
一、适用范围及环境
1、注浆锚索套管式组件用于煤矿井下巷道支护,封堵锚索孔淋水,实现树脂锚索全长锚固,防止索体锈蚀,提高支护效果。
2、高强无机膏体锚固料用于井下巷道支护锚索全长注浆锚固、堵水使用。
二、执行标准:应符合《MT/T942-2005 矿用锚索》、《GB/T 35056-2018煤矿巷道锚杆支护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注浆套管组件技术要求:
1、套管形状:柔性波形螺纹金属管,可随索体弯曲;
2、套管长度:≥3000mm;
3、最大外径:28mm;
4、套管内径:26mm;
5、承受压力: ≥10MPa。
6、适用钻孔直径:30-32mm。
7、注浆套管组件承受不低于150KN的载荷;套管可与直径17.8—22mm的矿用锚索配套使用。
(二)高强无机膏体锚固料
1、 该材料通过套管注浆,实现常规树脂锚杆/锚索(实芯)全长锚固,锚孔堵水。
2、具有低塌落度、触变性、收缩补偿、易泵送等特点。
3、硬化固结均匀,无气泡、无缺陷,有效保护锚杆/锚索不受腐蚀。
4、水灰比:0.3—0.5,初凝≥4h,终凝≤6h,1d抗压强度≥30MPa,7d抗压强度≥55MPa,28d抗压强度≥75MPa。
5、注浆材料固化过程中反应温度不超过45℃。
6、现场根据设计水灰比,将粉料加水搅拌,通过泵注施工。
7、必须具备注浆加固设计能力,并免费提供注浆泵、注浆管、封孔器等注浆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管件等相关附件,每一个注浆工程须提供相关技术实施方案,有注浆需要时,供货方派驻专业人员在现场实施全程跟踪和技术指导。
四、检验要求
1、执行行业标准,按过磅或清点数量方式完成检验。双方与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检验应在取样之日起 10天以内完成。
2、使用过程中,如有质量争议,中标单位与使用单位共同取样,将产品送至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按国标要求进行检测,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QQ:2041 408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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