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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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2025年沈阳市皇姑区老旧小区房屋本体部分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备案。以沈皇发改审字[202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5年沈阳市皇姑区老旧小区房屋本体部分改造工程-施工1标段、2025年沈阳市皇姑区老旧小区房屋本体部分改造工程-施工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皇姑区
2.工程规模: 工程:2025年沈阳市皇姑区老旧小区房屋本体部分改造工程设计崇东2小区、崇东3小区、幸福家园小区等21个小区及单体建筑,合计93栋住宅楼,总体建筑面积为42.05万平方米,居民户数4119户。
3.本公告共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2024666001006
2025年沈阳市皇姑区老旧小区房屋本体部分改造工程-施工1标段
改造范围包括崇东2小区、幸福家园小区,建设内容包括屋面防水、外墙维修及粉饰、拆除保温、外墙保温、楼道粉饰、单元门改造、单元窗改造、楼梯间扶手改造、楼梯间台阶修缮、散水修缮、单元门口台阶及扶手修缮、楼道照明、安装燃气探测器插座、雨水管更换、公共部分上下水改造等。(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548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10.0
210101TP002024666001007
2025年沈阳市皇姑区老旧小区房屋本体部分改造工程-施工2标段
改造范围包括朝鲜大院1、朝鲜大院2、213小区,建设内容包括屋面防水、外墙维修及粉饰、拆除保温、外墙保温、楼道粉饰、单元门改造、单元窗改造、楼梯间扶手改造、楼梯间台阶修缮、散水修缮、单元门口台阶及扶手修缮、楼道照明、安装燃气探测器插座、雨水管更换、公共部分上下水改造等。(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548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11.0
4.工期要求:2025年03月31日 开工至 2026年09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21日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2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5年03月07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2025年沈阳市皇姑区老旧小区房屋本体部分改造工程所有施工标段兼投不兼中。如果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按照开标顺序及开标当日所投标段(废标标段除外)的自然顺序(标段编号从小到大)确定中标人。1.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澄清中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李欢
姓名:
李欢
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称:
工程师
职称:
工程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08室
邮编:
110000
邮编:
110000
联系人:
李欢
联系人:
陈婉婷、陈科、王潞、张涛、赵岐、陈光宇
电话:
024-23412823
电话:
024-83963332
传真:
024-23412823
传真:
024-83963332
异议联系人:
陈科、王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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