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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02月24日
一、项目编号:HSZCS-C-F-250014
二、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990,000.00元 | 87.0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
服务类(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 C20030400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 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 | 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1.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梳理总结呼伦贝尔“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经验,分析未来“十五五”面临的主要形势,对呼伦贝尔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指导方针和重点任务举措进行系统的谋划,编制形成《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呼伦贝尔市“十五五”规划项目库、《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分工方案》、相关汇报材料。
2.主要研究内容。(1)《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结呼伦贝尔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包括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完成的总体情况,总结“十四五”发展经验,分析当前仍存在的困难问题;研判分析“十五五”时期呼伦贝尔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十五五”指导思想、坚持原则、主要目标和指标体系;提出呼伦贝尔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路径举措;提出“十五五”时期呼伦贝尔市在全力办好两件大事、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一体化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及落实举措;提出保障“十五五”规划实施的举措。(2)呼伦贝尔市“十五五”规划项目库。围绕《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各部分重点任务,梳理谋划能够在“十五五”时期实施的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支撑“十五五”各项任务落实。(3)《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分工方案》。将经过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进行细化分解,将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推动《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落地实施。(4)举办“十五五”规划编制培训会议。向呼伦贝尔市相关部门、旗市区解读“十五五”重点领域发展方向。(5)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工作会议、市人大会议审议《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时的起草说明、PPT等形式的汇报材料。
3.编制要求:应符合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锚定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的最新部署最新要求,具有前瞻性、时效性、指导性、科学合理性。应符合呼伦贝尔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具有操作性、可行性、针对性,能够切实指导呼伦贝尔市“十五五”时期各领域工作。应符合国家、自治区要求的规划《纲要》编制体例,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论据充分、结论明确,符合国家、地方政策导向及布局要求和评审标准。
4.团队要求:编制团队须设置项目负责人岗位,应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按时、按量、按质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工作内容,拟派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经采购人批准的除外)。
5.后续服务: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做好项目资料归档工作,并在《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呼伦贝尔市“十五五”规划项目库、《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分工方案》验收通过后,及时将研究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移交采购人。
6.成果要求:《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呼伦贝尔市“十五五”规划项目库、《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分工方案》,配套的“十五五”规划起草说明、PPT形式的电子汇报材料。
7.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报告成果后,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服务标准要求及本项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未能通过采购人验收的,成交供应商应在按照采购人意见重新调整后及时通知采购人再次进行验收;但无论如何,成交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报告成果。成交供应商未完成上述修改或修改后的报告成果仍不符合采购文件和本项目合同约定的,视为没有完成服务内容,应按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所提供的所有服务、成果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
供应商须提供保密承诺,承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保密,且制定针对本项目的保密制度,加强对实施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 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6月 | 采购文件约定的服务标准要求及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标准 | 1,99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冯**、吴**(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的规定下浮20%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
2.3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呼伦贝尔市河西政务综合楼
联系方式:15247053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中建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呼伦贝尔市巴彦托海路1号中天大厦1201号.1203号
联系方式:0470-3578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中建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470-3578878
内蒙古中建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4日
相关附件:
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