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航运公司宁海电厂2025年煤炭运输租船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113026,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由黄骅/天津/秦皇岛/京唐/曹妃甸/龙口/锦州至至国能宁海电厂煤炭租船,运量约130万吨,安排一艘4.0-4.5万吨级船舶原则上连续航次往返运输。运量为预估运量,不作为结算依据,以实际承运量为准。船舶在春节、开渔等期间受封航影响须暂时下线,解封后再上线运营,具体船舶上线安排由甲方选择。本项目包含了完成该航线运输任务的所有工作环节,包括船员配置、船舶维护保养等。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总货量
(万吨)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分包
备注
1
第一标段:
2025年宁海电厂煤炭运输租船项目标段A
13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
黄骅/天津/秦皇岛/京唐/曹妃甸/龙口/锦州至国能宁海电厂
不允许
无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 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 成的半年期或以上的船舶长协运输业绩 1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 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 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 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 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拟执行该项目的自有或光租、期租的散货船。其中:至少 1 艘 4.0 万吨≦夏季载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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