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根据长春海关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珲春海关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 2.招标范围:选择不低于3家(含3家)代理机构,完成珲春海关涉及的工程、货物、服务的招标代理工作。 3.服务周期:三年。 4.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在及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满足招标项目的要。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精通招标代理工作,熟悉国家和地方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3.近三年(2022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政府类似工程、货物、服务项目招标业绩。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只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良好承诺书)。 5.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 9.办公地点在延吉市、珲春市。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2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邮寄)地点:吉林省珲春市河南西街155号珲春海关206室。 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候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文件数量:五份。 五、联系方式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海关 地 址:吉林省珲春市河南西街155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5944340919 珲春海关 初审:刘明庆 复审:乔建广 终审:白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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