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涧县看守所、拘留所室内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清涧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清政发改科技发【2022】2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涧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涧县环城路242过境线3.8km处;
2.2 工程规模:清涧县看守所、拘留所室内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项目规划用地48674.19m²,总建筑面积为11970.7㎡,本次新建项目为地上设备房352.18㎡、门房2座78.32㎡、地下设备房536.08㎡、丙2类库房(人防面积)492.45㎡,同时完成特种房间室内装修及设备安装、完成项目室外管网工程、绿化工程、室外消防工程、围墙工程、室外污水处理站、地基处理等。
2.3项目投资总额:25544566.24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5544566.24元);
2.4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清涧县看守所、拘留所室内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标段编号:E61083035365hm74h6s1001;标段类型: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清涧县看守所、拘留所室内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48674.19m²,总建筑面积为11970.7㎡,本次新建项目为地上设备房352.18㎡、门房2座78.32㎡、地下设备房536.08㎡、丙2类库房(人防面积)492.45㎡,同时完成特种房间室内装修及设备安装、完成项目室外管网工程、绿化工程、室外消防工程、围墙工程、室外污水处理站、地基处理等。
2.7 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清涧县看守所、拘留所室内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2021年11月至今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同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财务要求: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2020年、2021年度各一份,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3.6其他要求: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库中可查询;省外企业需提供可查询的“入陕企业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7申请人报名后因网上的投标信息不完善或者与递交文件不一致出现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2年06月10日 18时00分至2022年06月15日 18时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22年06月10日 18时00分起至2022年06月15日 18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07月01日09时30分,地点为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2(不见面开标)。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本网站》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
9.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sx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9.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sx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格式)。
9.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 CA 锁)。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清涧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银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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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清涧县宽州镇赤土沟村
| 地址: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阳光商务大厦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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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郝工
| 联系人: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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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13892074483
| 电话:0912-6669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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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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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政通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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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账号:2614040104001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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