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新疆分公司生产指挥及运输服务车辆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中油测井新疆分公司生产指挥及运输服务车辆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JK54-FW011-00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油测井新疆分公司生产指挥及运输服务车辆租赁,用于新疆分公司生产值班、运输服务;车型包括越野车、皮卡车、小轿车、大客车、水罐车。共22辆。
2.2招标范围:2022年中油测井新疆分公司生产指挥及运输服务车辆租赁,用于新疆分公司生产值班、运输服务,本次招标按工作区域和服务需求划分为4个标段。
标段一:①越野车4辆:丰田霸道车(或等同于)3辆、排量3.5、车辆购置价格46-60万元、车辆购置期不超过4年的车辆;尼桑越野车(或等同于)1辆、排量4.0、车辆购置价格47-60万元、车辆购置期不超过4年的车辆。②皮卡车4辆:五十铃柴油皮卡车4辆、排量2.8、车辆购置期不超过4年的车辆。本标段共计8辆车,全部不带司机,出租方负责车辆折旧费和保险费、审验费等日常管理费用。预计费用88万元。用于中油测井新疆分公司机关及克拉玛依地区附属项目部、生产辅助单位生产值班。
标段二:①越野车8辆:尼桑越野车(或等同于)8辆,排量4.0、车辆购置价格47-60万元、车辆购置期不超过4年的车辆。②厢式皮卡车3辆(日产帕拉索,排量≤3.0L,当年新购车辆)。③小轿车1辆(排量≤1.8L、车辆购置价格18万元以内,当年新购车辆)。本标段共计12辆车,全部不带司机,出租方负责车辆折旧费和保险费、审验费等日常管理费用。预计费用150万元。用于中油测井新疆分公司机关及克拉玛依地区附属项目部、准东地区项目部、后勤保障单位值班。
标段三:大轿子车1辆(47座、车辆购置价格36-60万元、当年新购车辆)带司机,出租方负责车辆使用的全部费用。预计费用70万元。用于中油测井新疆分公司职工送班。
标段四:水罐车1辆(23吨、车辆购置期不超过4年的车辆)带司机,出租方负责车辆使用的全部费用。预计费用70万元。用于中油测井新疆分公司野外基地送水。
2.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2 个标段。
2.4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
2.5中标原则:按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标段推荐综合排名第一的为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招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招标人审批后,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
2.6 项目地点:服务区域分布在克拉玛依地区、准东等地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产权全部为自有(显示车辆所有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满足技术方案和要求。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中油测井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
3.6投标人近两年(2020年至2021年)内具有类似项目同类业绩(小桥车、皮卡车、越野车为车辆租赁服务,大轿子车为客运服务,水罐车为车辆运输服务),并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发票扫描件。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11 月17日至2021 年11 月22 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990-6265233);
②通过个人网银(不支持昆仑银行及企业网银)交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③本项目不接受平台线下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200 元,售后不退。
4.3交费发票开具: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由航天金税系统统一推送至投标人,投标人自行。要求:投标人确保电子招标平台中提供的邮箱及手机号码正确,发票开具后统一发送投标人邮箱及手机号码中。(如开具发票有问题请联系财务资产科,联系电话:0990-6265232
、0990-626523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12 月3 日10:00分;
5.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人民币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账户电汇或现金支付。
5.4投标人应综合考虑电子投标受网络环境、响应速度、UKEY身份认证失败、工作日平台技术支持响应时间等因素影响,尽早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1 年12 月3 日10: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
七、评标和澄清
7.1开标当日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
7.2评标过程中如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将通过交易平台发起澄清,并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澄清发出后1小时内在交易平台对澄清内容进行答复(须使用UKEY)。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进行答复或无法联系的,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
7.3投标人不得在评标过程中,主动向招标人发出澄清或打听评审情况。
八、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在评标工作结束后的次日,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九、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http://124.88.160.96:9090/ba/)下载《缴费通知单》并按照要求缴纳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发出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并上传银行缴费凭证,未完成操作且未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说明事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今后缴费通知单、中标通知书都将在辅助系统中向中标人推送,请中标人及时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
《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已作为附件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请投标人及时进行下载和学习,如有问题可与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7710885167、13810277141或18201091419。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油测井新疆分公司
联 系 人:宋良斌 电 话:0990-6840098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 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刘俞初 电 话:0990-6265227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990-6265233
发票咨询联系电话:0990-626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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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