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桃江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资江南路(桃花江大道—文明路)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于2021年11月9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修改为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对本工程挖掘的土方及运距综合考虑,取土、弃土相关手续及协调自行解决,所有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发包人保留全线土方进行调配的权力,若实施调配,承包人不得拒绝。
本工程施工中所有土方、泥浆、材料及施工废料的内外运输,必须遵守本县有关交通、环卫、安全、防噪声等行业管理法规的规定,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的渣土准运证、渣土消纳场所和交通通行证等所有手续均应办理,渣土消纳场所需符合地方政府部门规定,运费、堆置费、消纳费均由投标人自行办理解决。承担渣土运输的企业必须是具备资质且信誉良好的专业运输企业。投标人施工中因违反本县有关规定,引起政府职能部门罚款和停工整改,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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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增加
7.11 土方的处理
投标人对本工程挖掘的土方及运距综合考虑,土方外运相关手续及协调自行解决,所有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发包人保留全线土方进行调配的权力,若实施调配,承包人不得拒绝。
本工程施工中所有土方、泥浆、材料及施工废料的内外运输,必须遵守本县有关交通、环卫、安全、防噪声等行业管理法规的规定,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的渣土准运证、渣土消纳场所和交通通行证等所有手续均应办理,渣土消纳场所需符合地方政府部门规定,运费、堆置费、消纳费均由投标人自行办理解决。承担渣土运输的企业必须是具备资质且信誉良好的专业运输企业。投标人施工中因违反本县有关规定,引起政府职能部门罚款和停工整改,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概算工程量清单有变动,请重新下载,之前上传的作废。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概算工程量清单应以本公告澄清后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桃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7-2763889。
招标人:桃江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65号
联系人:黄子健
电 话:18773701882
招标代理机构: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桃江县桃花江镇近桃路8号
联 系 人: 何跃红
电 话: 15973794825 0737-8887887
监督机构:桃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37-276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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