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淄博陆海联运有限公司
所在地:淄博市
债权总额:933.94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淄博陆海联运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933.94万元,其中:本金326万元,利息607.94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1年10月30日,嗣后利息、违约金等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另行计算,以及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担保方式为保证。
一、借款人情况
淄博陆海联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07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韩国文,注册资本为634.05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3031641035243。公司注册地址张店杏园东路16号。公司营业范围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公交客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散装罐车运输;普通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货运配载信息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装卸服务;货物中转;货物包装服务;代办汽车年审手续;场地租赁;汽车租赁;(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停车场服务。目前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
二、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淄博联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淄博联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05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韩国文,注册资本为133.7万美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3006132900637,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B座1103室,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经营范围包含: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承办海运、空运、陆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淄博联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企业目前半停业状态。
三、诉讼执行情况
淄博陆海联运有限公司债权项目,原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张店区支行于2005年4月25日起诉,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4月27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淄博陆海联运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张店区支行偿还借款本金5000000元和利息338840.80元,淄博联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同日,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张店区支行申请强制执行,2005年4月28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案号(2005)淄执字第86号。
经我公司申请,淄博中院于2019年1月4日作出(2005)淄执字第86-1号执行裁定,变更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淄博中院于2019年2月25日恢复执行本案,案号为(2019)鲁03执恢100号。目前该案已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自2021年11月16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书面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的书面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薛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789 传真:0531-82079789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邮编:25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雷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61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