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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变更通知 |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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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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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更正公告(1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15CG2021FW15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三、人员配置一览表中原导诉员4人现修改为3人。原合计人数19人,现修改为:18人
2、原评分办法的3.3技术标评审内容及标准--人员配备--依据现修改为“评委根据各投标文件中对各岗位的人员设置安排配备及组织管理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分(少于18人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人员设置安排合理、组织安排分工科学的得3分,人员设置安排一般,组织安排分工较科学的得2分,人员设置安排不合理,组织安排分工混乱的得1分,未提供人员设置安排或组织安排的不得分。”
3、原评分办法的3.2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获奖情况--依据为“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开标日,投标人获得市级或以上住建部门颁发的优秀类或示范类项目荣誉的(提供荣誉发文或证书复印件,时间以发文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每有1个得2分;获得县、区级住建部门颁发的优秀类或示范类项目荣誉的(提供荣誉发文或证书复印件,时间以发文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每有1个得1分;本项满分5分。备注:以上奖项投标文件均需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等证明资料,证明资料无法体现以上全部内容的不得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计分。”
现修改为“投标人获得市级或以上住建部门颁发的优秀类或示范类项目荣誉的,每有1个得2分;获得县、区级住建部门颁发的优秀类或示范类项目荣誉的,每有1个得1分;或投标人获得物业协会颁发的优秀类或示范类项目荣誉的,每有1个得1分;本项满分5分。备注:时间以发文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且发文或者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如发文时间与证书时间不一致的按最新时间计算。投标文件均需提供以上奖项获奖文件或证书等证明资料,证明资料无法体现以上全部内容的不得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计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修改。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潜在投标人查看下载更正后的澄清文件,以更正后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芜湖市
联系方式:0553-59685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大酒店对面写字楼B座722
联系方式:周工 189553661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莉
电话:18955366142
采购人: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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