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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XBLQ-ZC2021-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同心县人民检察院监控系统及消防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投标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决策部署要求,确保交易场所环境安全和交易活动正常开展,定于2021年11月18日15:00恢复同心县人民检察院监控系统及消防系统采购项目开评标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15:00整。
二、投标文件递交可以现场递交也可以邮寄递交,由投标单位自行决定,具体规定如下:
现场递交:所有进场人员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询问、登记、如实报告情况,每个投标单位限定参加开标人员不超过1人,利通区辖区外人员须持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邮寄递交:由投标单位出具不参加开标会议的说明,将资格审查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一起快递至招标代理公司处。邮寄地址:吴忠市新经济产业发展中心9层(原吴忠市老仪表厂),接收人:徐蓉,接收电话:15595357707。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内邮寄递交至规定地点,否则由此导致投标失败自行承担后果。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封完好,一旦出现破损自行负责)。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通知已在《》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同心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同心县新区
联系方式:马银辉、0953-8031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博立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新经济产业发展中心9层(原吴忠市老仪表厂)
联系方式:徐蓉、0951-4039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蓉
电话:0951-403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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