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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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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金沙县沙土镇人民政府养老院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规定时间内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12-07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金沙县沙土镇人民政府养老院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93ZC2021A760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序列号: 93ZC2021A760 采购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负责金沙县沙土镇养老院(敬老院)的运营管理(供养人员收容接纳、配合完成必要的升级改造、国有资产保全、专业人员素质及护理水平的提升培训等),供养人员日常生活照料(提供一日三餐、洗漱用品、换季衣物、宿舍打扫、对失能半失能人员全天候照料护理、组织身体锻炼、提供老人娱乐项目、零用钱发放等),供养人员就医,丧葬处理等与养老院(敬老院)运营相关全部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监督、考核、评估管理、备案等工作。(具体采购内容、工作内容,以及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 1批 预算金额:2,50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投标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3个月及以上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1.5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3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特殊资格要求: 2.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2.3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相关的特殊行业分公司外,其余行业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并注明相关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2.4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合法有效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者民政部门养老机构登记备案手续;2.5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2.6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注: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16 09:00:00至 2021-11-22 09: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规定时间内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 规定时间内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1-11-16 09:00:00至2021-12-07 09: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银行转账方式以外交纳保证金的需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开户单位名称: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开户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1-12-07 09:0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时间: 2021-12-07 09:00:0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具体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PPP项目: 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签订合同时约定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中标人与采购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运营管理服务期限为36个月,运营服务期间必须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考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沙县沙土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许璇 地址:毕节市金沙县沙土镇 联系方式:15902576798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全称:贵州正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永丽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万豪国际A-1栋28-2 联系方式:1351183200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璇 电话:15902576798
八、附件
贵州正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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