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韶关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韶关公司加油站广告业务代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包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GX21513107
二、项目名称:韶关公司加油站广告业务代理招标
三、合同期限:合同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四、项目概况:广东韶关石油分公司拟通过本次招标选择广告合作单位,给予中标的广告经营单位一级代理商资格,以委托代理的合作模式,代理开发韶关辖区的44座加油站(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如韶关辖区加油站数量有增加或减少则自动纳入或排出合作网点。首年保底营业额不低于 109万元,保底营业额逐年递增比例不低于5%,营业额计提比例为10%。户外广告媒体拟设置3个区域,包括立柱广告媒体、围墙广告媒体及出入口广告媒体。如广告媒体位置需安装招标人自营洗车机的,相应剔除该广告媒体位置。合作媒体资源的收费标准、数量及刊例价格如下:
户外立柱、墙体广告及出入口广告招标标底测算(单位:万元) |
媒体资源 | 数量 | 月均刊例价 | 折后刊例价 | 全年刊例价 | 35%上刊率折 算营业额 | 10%营业额计提收益 |
墙体灯箱(块) | 29 | 15.08 | 6.03 | 72.38 | 25.33 | 2.53 |
出入口看板(块) | 24 | 12.48 | 4.99 | 59.90 | 20.97 | 2.10 |
立柱挂画(根) | 154 | 36.96 | 14.78 | 177.41 | 62.09 | 6.21 |
合计 | 207 | 64.52 | 25.81 | 309.70 | 108.39 | 10.84 |
注:中标单位可在招标人目前刊例价基础上自主开发广告业务,最终中标价不得低于本次招标给出的保底经营值;每笔广告营业款由招标人全额收取,招标人按照营业额的10%收取分成,保底营业额为109万元/年(月均9.09万元),毛利额10.9万元/年(月均0.91万元)。如因油站关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作门店减少,原保底营业额及毛利额不变。 |
五、投标报价说明:
招标人拟采取保底营业额的方式开展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人对首年保底广告营业额、营业额逐年递增比例报价,且报价不得低于下表给出的最低标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中标单位的报价即为本项目合同价。
区域 | 网点数量(座) | 首年保底营业额 | 营业额逐年递增比例 | 保底收益比例 |
韶关市内加油站 | 44 | 109万元/年 | 5% | 10% |
六、其他说明:
合作模式:由中标单位负责开发广告客户,负责广告页面的设计制作以及上刊运维等广告运营工作;招标人负责广告内容的审核,负责联系加油站协助广告上画。广告发布费由招标人全额收取,招标人向广告客户开具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招标人留存广告发布费的10%作为合作收益后,剩余90%作为项目执行费用支付给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向招标人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合作期限:合同期为3年,保底营业额逐年递增5%。合作到期后,如中标单位在经营期间无违规现象,视合作情况及广告营业款缴纳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中标单位有优先续约权。
媒体建设:中标单位可根据加油站实际情况在取得政府相关审批后向 招标人申请新建广告媒体,建设标准需参照《广东石油户外广告形象设计标准手册(2020 版》执行;合作期间新建广告媒体资产归属中标单位,合作方投资建设的广告媒体,建成后招标人享有不少于 50%的开发使用权。合作期满后广告资产归属权及使用权为招标人所有。如因政策调整、招标人上级单位统一安排或公司 经营管理需要调整媒体发布站点或是广告位置,中标单位无条件退出,招标人不担负赔偿责任,按租金减少或调减站点的情况减免。 加油站上刊的广告内容,优先上刊与汽车相关的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广告,如油品、汽车及车主相关行业客户(车企、4S店、润滑油、油品添加剂、汽车用品、车展会等);其次为房地产、房博会展、银行、通信、航空、旅游等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广告;再次为与便利店内销售商品品类且具有良好品牌形象和社会公信力的快消品广告,如中石化自有品牌(中石化、易捷、 长城润滑油)或战略合作品牌(欧鹭、卓玛泉、长白山天泉、天润等)。
广告发布:中标单位优先享有广告发布权,招标人在中标单位广告发布空档期不定期享有广告发布权,其中招标人主要发布与经营项目或当期营销活动相关的广告内容。引入的广告合作单位遵守“不唯一,不排他”原则,招标人拥有自主发布广告权限。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等经营范围许可。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上未记载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需同时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的最新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网页截图)。
2.具有户外广告媒体经营经验业绩(如加油站、公交、轨道交通等),提供至少1项业绩合同复印件。
3.具有一年营业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广告运营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没有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吊销或者暂停经营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等可能影响中标后合作协议正常履行的情形。
5.未以中国石化(含子、分公司)及其控股、参股企业为贸易对象开展融资性贸易(中国石化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中登网(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保理业务查询情况网页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韶关分公司合作过的广告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条款的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提供名单)。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投标信息登记:
(1)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41号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不需要取号,登记前可提前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持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盖章原件②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并办理投标登记。
(2)将①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章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盖章彩色扫描件②营业执照盖章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kx6003@126.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联系人:邓工13531462400)办理投标登记,招标文件可提供邮寄,邮费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 招标资料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登记并购买项目资料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采购人依法有权:发布公告延长登记时间。在延长的登记时间内,已登记的投标人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或依法重新采购。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均为采购失败,采购人将依法修正采购方案后重新组织采购。
九、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保证金:5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详见招标文件。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7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
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2月7日14时3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 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评标室1(地址: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gxgw.com/)、(/)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公告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韶关石油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站道路55号中石化广东韶关石油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1382632920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房
联系人:郑工
电话:13560477267
邮箱:lkx6003@126.com
日 期: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韶关公司加油站广告业务代理招标公告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