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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聘请法律顾问(驻队跟班)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
福安市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
福安市
公告时间
2021年11月15日10:22
评审专家名单
阮品红(评委主任)、李耀华、郑巧銮
总中标金额
¥19.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93-2618366、15259306866
采购单位
福安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安市新华中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先生/15860663963
代理机构名称
宁德市鑫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天湖东路宝信行政公馆22#3梯26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先生/0593-2618366、15259306866
附件:
附件1
中标公告.docx
一、项目编号:鑫东采购[2021]宁第022号(招标文件编号:鑫东采购[2021]宁第022号)
二、项目名称:聘请法律顾问(驻队跟班)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人文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福安市金山南路3号4楼
中标(成交)金额:19.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人文律师事务所
详见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详见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详见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详见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详见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阮品红(评委主任)、李耀华、郑巧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计算后为2880元。成交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后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88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安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福安市新华中路13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15860663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德市鑫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宝信行政公馆22#3梯2606室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3-2618366、15259306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3-2618366、1525930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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