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内衬管加工修理、镀渗钨合金加工及抽油杆外包覆加工集中采购
2021年度内衬管加工修理、镀渗钨合金加工及抽油杆外包覆加工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度内衬管加工修理、镀渗钨合金加工及抽油杆外包覆加工集中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港油田公司2021年度内衬管加工修理、镀渗钨合金加工及抽油杆外包覆加工集中采购项目。目前,油管内衬管加工技术已是成熟技术,在使用过程中防偏磨、防结蜡效果显著,得到了各使用单位的一致好评。另外,随着内衬油管大批量运用在油水井生产上,产生的磨损、报废的内衬油管也逐年增多,通过对使用过的内衬油管进行修理修缮,使得一些原本无法再次使用的内衬油管重新达到使用标准,从而达到修旧利废、增收节支,创造效益的目的。
本次招标采取定商定价确定采购单价,具体数量以大港油田公司需求单位在供货周期内实际使用为准,供货周期为集采公告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招标完成后形成的集采结果经组长单位组织使用单位评审通过、中标方同意后可以延期使用。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最高限价分项明细表。
2.4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2.5交货方式:需方自提。
2.6服务期:按需方要求供货。
2.7供货周期:供货周期为集采公告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8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技术要求。
2.9服务要求:
承诺免费按需方要求到现场对已使用的加工成品进行检测,筛选出无法使用的废品。
承诺免费将需方加工物自提至加工现场。
承诺需方可免费使用供方提供的大港油田港内地区(天津)的存放场地,用于需方存放加工物及成品,便于需方临时紧急用料时随时自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内衬管加工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独立完成所投标段加工修理能力的服务商,投标人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投标人必须具有大港油田港内地区(天津)的存放场地用于加工物及成品的存放、面积七千平米(含)以上,投标人需提供大港油田地区(天津)合法工业用地租赁手续或土地使用证、场地照片;
3.2业绩要求:自2019年起至今有130℃及以上温度高温内衬油管加工业绩。
3.3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7准入要求:
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取得准入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3.8其他要求: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标段二:镀渗钨合金加工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独立完成所投标段加工修理能力的服务商,投标人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大港油田港内地区(天津)的存放场地用于加工物及成品的存放、面积七千平米(含)以上,投标人需提供大港油田地区(天津)合法工业用地租赁手续或土地使用证、场地照片;
(3)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场地的环评报告。
3.2业绩要求:自2019年起至今有油水井用镀渗钨合金防腐防垢油管加工业绩。
3.3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7准入要求:
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取得准入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3.8其他要求: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标段三:内衬管修理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独立完成所投标段加工修理能力的服务商,投标人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大港油田港内地区(天津)的存放场地用于加工物及成品的存放、面积七千平米(含)以上,投标人需提供大港油田地区(天津)合法工业用地租赁手续或土地使用证、场地照片;
3.2业绩要求:自2019年起至今有高温内衬油管修理业绩。。
3.3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7准入要求:
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取得准入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3.8其他要求: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7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按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11月2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标段一中标人应缴纳51500元,标段一中标人应缴纳39000元,标段三中标人应缴纳15000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300280
联系人:宋永泽邮箱:3056601872
电 话:022-25910029手机:18822626262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复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物资装备处 联系电话:022-25919322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2021年11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