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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主城区城南片区环卫作业采购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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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主城区城南片区环卫作业采购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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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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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601202100044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广安市主城区城南片区环卫作业采购服务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10月27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办法 第4点 评标细则及标准 综合评分明细表 设备配置内容:
“1.投标人提供路面养护车(核定载量≥1吨),投标人自有的得2分/辆,租赁的得1分/辆。本项最多得2分;
2.投标人提供压缩式对接垃圾车(核定载量≥1吨),投标人自有的得1分/辆,租赁的得0.5分/辆。本项最多得2分;
3.投标人提供压缩式对接垃圾车(核定载量≥8吨),投标人自有的得3分/辆,租赁的得1.5分/辆。本项最多得3分;
4.投标人提供洒水车(核定载量≥13吨),投标人自有的得3分/辆,租赁的得1.5分/辆。本项最多得3分;
5.投标人提供洗扫车(核定载量≥4吨),投标人自有的得3分/辆,租赁的得1.5分/辆。本项最多得3分;
6.投标人提供护栏清洗车(核定载量≥2吨),投标人自有的得2分/辆,租赁的得1分/辆。本项最多得2分;
7.投标人提供多功能抑尘车(核定载量≥7吨),投标人自有的得4分/辆,租赁的得2分/辆。本项最多得4分;
注:①自有设备需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需年审的车辆提供有效年审期内行驶证复印件;
②租赁设备提供设备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需年审的车辆提供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
③所提供的相关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未加盖单位公章的不得分。”
更正为:
“1.投标人提供路面养护车(核定载量≥1吨)的得2分/辆。本项最多得2分;
2.投标人提供压缩式对接垃圾车(核定载量≥1吨)的得1分/辆。本项最多得2分;
3.投标人提供压缩式对接垃圾车(核定载量≥8吨)的得3分/辆。本项最多得3分;
4.投标人提供洒水车(核定载量≥13吨)的得3分/辆。本项最多得3分;
5.投标人提供洗扫车(核定载量≥4吨)的得3分/辆。本项最多得3分;
6.投标人提供护栏清洗车(核定载量≥2吨)的得2分/辆。本项最多得2分;
7.投标人提供多功能抑尘车(核定载量≥7吨)的得4分/辆。本项最多得4分。
注:以上设备投标人可自有也可租赁。
①自有设备需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需年审的车辆提供有效年审期内行驶证复印件;
②租赁设备提供设备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需年审的车辆提供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
③所提供的相关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未加盖单位公章的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办法 第4点 评标细则及标准 综合评分明细表 人员配置中内容:
“1.项目经理(1人):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专科学历得1分,专科以下的得0.5分;②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5年及以上从事类似本项目的得2分,从事类似本项目不满5年的得1分;③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关系协调师》证书中的任意一种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2.技术负责人(1人):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专科学历得1分,专科以下的得0.5分;②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从事5年及以上类似本项目的得2分,从事类似本项目不满5年的得1分;③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3.安全员(2人):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人,专科学历得1分/人,专科以下的得0.5分/人;②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得2分/人。本项最多得8分。”
更正为:
“1.项目经理(1人):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专科学历得1分,专科以下的得0.5分;②具有累计满5年及以上从事类似本项目工作经历的得2分,不满5年的得1分;③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关系协调师》证书中的任意一种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2.技术负责人(1人):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专科学历得1分,专科以下的得0.5分;②具有累计满5年及以上从事类似本项目工作经历的得2分,不满5年的得1分;③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3.安全员(2人):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人,专科学历得1分/人,专科以下的得0.5分/人;②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得2分/人。本项最多得8分。”
3、将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办法 第4点 评标细则及标准 综合评分明细表 企业实力中内容: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更正为: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 11 月 29 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变更为:2021年 11 月 29 日9:30-10: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 11 月 29日9:30(北京时间) | | 更正日期 | 2021年11月12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
附件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广安市市政环卫处 | | 地址: | 广安区水电巷19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蒋莉 联系电话:1530828799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蔡敏 联系电话:0826-239021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代女士 | | 电话: | 0826-2347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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