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电力安装工程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广西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防城港市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西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防城港市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西
发布时间:
2021-11-12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防城港市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ZC2021-G1-10001-ZDYR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防城港市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ZC2021-G1-10001-ZDYR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00)

最高限价: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00)

采购需求:采购前端监测系统(传感器式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11台、溯源监测(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1台、扩散途径站1台、平台建设与数据传输1套、运维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天内完成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由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政采云平台-商家入驻-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供应商未按以上时间、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本公司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6楼,以当天电子显示屏公布的开标厅为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广西政府采购网、广西防城港政府采购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4.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投标人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万鹤路

联系方式:檀州,0770-2831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68号阳光海岸一期前广场综合体1号楼1单元13层1301号房

联系方式:0770-2884435/1837704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建鑫

电话:0770-2884435/18377048001





采购人: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天内完成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2日 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由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政采云平台-商家入驻-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供应商未按以上时间、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本公司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6楼,以当天电子显示屏公布的开标厅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万鹤路        

联系方式:檀州,0770-2831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68号阳光海岸一期前广场综合体1号楼1单元13层1301号房            

联系方式:张建鑫0770-28844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建鑫

电 话:  0770-2884435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交通招标网机电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电力安装工程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