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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经开区部分居民小区生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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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经开区部分居民小区生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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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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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2年经开区部分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垃圾分类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9楼19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6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HJYCG2021-058
项目名称:2022年经开区部分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垃圾分类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8711739.00元
最高限价(元):28711739.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最高限价(元)
合同履约期限
备注
1
2022年经开区部分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垃圾分类服务项目
1
项
28711739.00
针对经开区范围内共计82个小区,按照《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无锡市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导则》文件要求,对小区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服务和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服务。
是
28711739.00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 1,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注:如为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且许可内容包括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
(4)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可扫描二维码的2021年5月-2021年10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法人除外);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的主体单位必须由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且许可内容包括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单位担任;
(3)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9楼1908室)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
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或提供邮箱获取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8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6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999号A1栋1017室(西边电梯上)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6日 14:00
开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999号A1栋1017室(西边电梯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开标前完成以下程序: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供应商代表人数为1人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人员,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相关人员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加*标注地区),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C,严禁进场并上报所在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
4)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人员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个人健康申明》,凭签署完毕的《个人健康申明》进行投标(报价)及评审活动。
5)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2)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进场后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座位保持安全距离或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
(3)投标(报价)人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街道双新工业园区震泽路68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510-85857291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周晓铭、刘午杰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0510-85857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明都大厦9号楼
联系方式:0510-83128275/13585075219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黄秀秀、吕方龙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0-83128275/1358507521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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