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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市利通区第七小学学生近视综合防控教室照明改造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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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第七小学学生近视综合防控教室照明改造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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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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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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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XHN2021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第七小学学生近视综合防控教室照明改造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2021年11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变更为:(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4)《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6)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注意事项:
1、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仅限1人参加开标会议。
3、凡宁夏行政区域外人员入宁,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入宁,须按规定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后方可进场。
4、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协调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并做好应对措施,需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利通区第七小学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西375号
联系方式:吴海春 13895240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瀚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北街东侧左营村一号商网746号
联系方式:马春苗 13309532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春苗
电话:13309532188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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